1、各个宣传单位(院部门、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及分会、社团联合会及其各协会)张贴海报、悬挂横幅,需书写书面申请条,由单位老师签名,再由宣传部指导老师签名,并将该申请条交到宣传部进行登记、备案。
2、海报、通知要求内容健康,宣传思想积极向上;字迹清楚,工整;需注明时间、署名落款清楚明了。海报尺寸为常规大小(110cm*80cm),大型海报视横幅处理。
3、娱乐性活动海报以POP字为主,《通知》,《红榜》,《倡议书》,《喜报》以及其他重要文件的宣传统一用毛笔、马克笔书写,或者将内容打印在纸上并贴在红纸上张贴于宣传栏内。
4、为明晰海报、横幅宣传单位,特对各单位落款进行统一规范。落款单位如下:院教务部、教学实训部、就业指导中心;院团委学生会XX部门(会);院团委学生会第X分会;院新闻中心广播台、记者团、网络部;院社团联合会;院社团联合会XX协会;院勤工助学中心等。
5、海报用以透明胶等易清除的粘贴物体固定,张贴在指定的宣传栏和宣传板块上。不得随意张贴在学生宿舍墙上,公共场所等,对于随意张贴的海报,宣传部将予清除,并定期给予为按规定进行宣传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列入期末的优秀学生单位的考核。
6、学生会各部门开会尽量口头通知,不以红纸通知的形式宣传,对于大型活动的宣传以及重要活动的通知可以通过海报形式张贴于宣传栏内。
7、海报宣传日期一般为5天;《通知》 宣传日期一般要求3天;《红榜》,《倡议书》,《喜报》以及其他重要文件宣传日期一般为1星期,从海报落款时间算起。各单位、部门、分会、协会不得私自在海报内批注有限日期。横幅的悬挂时间一般为8天(特殊情况除外)。
8、校外商业性海报不得随意张贴在宣传内,对于随意张贴校外商业性海报的部门,宣传部将清除海报并给予登记,列入优秀学生单位的考核。
9、院学生会各部门、分会、社联、协会和各个专业班级需要张贴的海报、通知都要经宣传部备案后才可张贴于宣传栏内。宣传部将定期组织成员对海报等张贴物进行检查,及时清除不符合规范的宣传品。
院团委学生会宣传部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